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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招聘19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5-07-01

发布时间:2025-07-01    浏览人次:44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黑龙江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就我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hlass.org.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含)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含)至2007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详见各岗位年龄条件。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国外学历应聘人员所学主要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的,可以报名。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符合履行岗位职责任务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hlass.org.cn/)发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7月3日8:30至2025年7月10日17:00期间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邮箱为sskyrsczp@163.com。
 
  3.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应准确详实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附件3)。
 
  (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4)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含论文、著作、获奖和课题等)。论文应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文章(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著作应包括封面、目录及体现撰写字数的版权页和撰写的主要内容;获奖应包括获奖证书及获奖文章;课题应包括立项或委托书、结项或鉴定书及课题主要内容;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粘贴在一个Word文档中形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报考岗位及代码+姓名,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资格审查
 
  我院将于2025年7月7日9:00—7月11日9: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关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定于7月13日,地点为哈尔滨市松北区世博路1000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
 
  2.政审表;
 
  3.诚信承诺书;
 
  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如期毕业证明);
 
  6.如在博或工作期间有获奖、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参与课题等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将进入考试环节。拟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发布(与拟进入考试人员名单一起公布)。
 
  2.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学术答辩、陈述答辩)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面试、综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为考试合格,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六)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我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予以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聘用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本公告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1-58670083;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67051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2025年7 月1日
 
  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doc
 
  附件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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